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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9世纪,世界上最大的帝国,TangDynasty似乎遭遇了冰冻。
日本人非常好学,曾对大唐推崇备至。从公元年开始,他们多次派出遣唐使。使者们交了不少学费,进献了不少宝贝,学会了很多技术。慢慢地,他们觉得这个帝国已老朽,不值得学习。
公元年,唐文宗李昂御宇期间,他们勉强派出了历史上最后一批遣唐使(由藤原常嗣带队)。经过安史之乱和军阀们的轮番折腾,大唐已经毫无生气。它暮年的喘息和收缩,就连最迟钝的人都能感受到。
这一年,除了最后一批遣唐使值得铭记,政治外交别无大事。诸帝才庸,宦官专权,边乱不断,一个无比平庸的年代。而文坛上,一位诗人悄悄酝酿着惊天名篇。
2萧瑟冬夜,寂寞洛阳。
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,满怀忧伤,辗转反侧,难以入眠。既然如此,干脆铺开麻纸,开始奋笔疾书。那麻纸,纵28.2cm,横16.2cm,手触之,有些冰凉。刚写下“张好好”三个字,年轻人英俊的脸上,已经满是泪水。这个名字一度让他热血沸腾,是他的最爱。现在他要为她写一首长诗,纪念那段去而不返的岁月。
他时而停顿,时而走笔;时而轻叹,时而抹泪。搁笔之时,晨曦已现。
那首诗墨迹未干,文辞清秀无比,看起来是一气呵成(无一笔一画的修改)。读之,既有鲜艳画面感,又能感受到作者喷薄饱满的情绪。他一定不知道,这幅情绪驱动之作,后来会永载史册。就如当年王羲之酒后狂书《兰亭序》,也没想到它会成为“天下第一行书”。如今,《张好好诗》静静躺在故宫博物院,为国家一级文物,禁止出国展出的那种。我还没看到这幅惊艳之作,但相信有一天会看到。特别期待。
在此,要感谢杜牧先生,感谢张好好女士,感谢捐出此画的张伯驹先生,感谢故宫博物院。更应该感谢的,是杜先生和张女士的人生邂逅。
3杜牧,唐诗江湖最后一个传奇,一生留诗五百一十四首。其实在四十九年人生中,他写过的诗,远远不止这些。他晚年心情不好,经常喜欢火烧诗稿。那蓝色火苗升腾而起,他竟然有一种解脱的快乐。所以,他的诗作能留存后世的,不过十之二三。照这个比例算,他的一生,应该创作了近两千首诗。不得不说,特别遗憾,十分可惜。前些天看汪曾祺后代的访谈,才知道汪大师将许多文章投给编辑,不管是否采用,往往不留底稿。很多优秀篇章因此消失无踪,智慧幽默的火花无处找寻。在保存介质稀少的年代,这几乎是每个作家的宿命。
即使在这种情况下,杜牧的金句还是很倔强。时过一千二百年,还经常亮瞎你的眼。下面这些句子,你一定会背。
——一骑红尘妃子笑,无人知是荔枝来;
——借问酒家何处有,牧童遥指杏花村;
——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楼台烟雨中;
——停车坐爱枫林晚,霜叶红于二月花;
——东风不与周郎便,铜雀春深锁二乔;
当然最有名、最能体现他个性气质的,还是那句——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赢得青楼薄幸名”。
很多人因此得出结论,杜牧应该高居“古代最爱逛青楼名诗人排行榜”榜首,不接受反驳。他也许不是个专情的人,却是个很深情的人,上面那些金句就是依据。在我看来,他的自我标榜,并不可信,就像李白自称“十步杀一人”,其实诗仙是在吹牛皮,李白虽孤傲,却是个老好人,手上很干净,没有任何人的鲜血。
《张好好诗》,并不是杜牧最有名的作品,却是他唯一留存于世的实物。他对女性的怜爱,对世事无常的慨叹,在诗中一览无余。女人是世界上最容易激发诗人灵感的生物,尤其是色艺双绝的伎女。特别强调一下,这样的女子,在古代只卖艺不卖身。张好好,就是这样一个好女孩。
4杜牧的二十七岁,正处于一生中最拉风最得瑟的时刻。
四年前,作为一个军事和政治爱好者,他写下了著名刷屏文《阿房宫赋》,一句“楚人一炬,可怜焦土”,令天下读者惊喜又流泪。对很多人来说,这么牛的文字,在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死后,已经好多好多年没见过了,他们第一时间记住了作者的名字。
一年前,杜牧又中了进士,虽然比不上老前辈王维高中状元的荣光,但已足够骄傲一辈子。翻过年来,他进入仕途担任弘文馆校书郎(说穿了就是个高级校对)。当校对的时间很短,组织部门后来派他去当江西观察使沈传师的助理(观察使负责查验百官得失、体查民间疾苦)。他就是在南昌认识张好好的。
杜牧一生,跟十三有缘。他在家族中排行十三,后来他对《孙子兵法》的著名批注,总共十三篇。碰到张好好的时候,姑娘也是年方十三。现在看起来年纪很小,其实在唐朝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(唐朝民政部门规定,男十五女十三可以步入洞房)。你年轻,我未老,真真是极好的。
5张好好,歌坛小美女一枚。她是南昌本地人,生于公元年,比杜牧小十三岁。不仅模样清纯,嗓子也很干净清亮,异于常人。有一句话是形容王菲的,同样适合她:“声带被上帝舔过。”她还非常会表演,一举手、一投足、一顾盼,观众为之魂断。这几乎是一种天赋,不用任何培训和学习。她的唱词也很美,观众听得如痴如醉,因为他们平常接触更多的俗词艳曲。每次演出结束,很多观众会惦记张好好,关心她,找她套词,要联系方式。杜牧就是这样一个主动又热心的人。
初见好好那次酒局,杜牧喝得云里雾里。青涩娇俏的那张脸,他一直看着,目不转睛,大脑里翻腾的全是形容词,还有荷尔蒙。这一切,沈传师看在眼里。他很看好这个姓杜的年轻人,不仅因为他是名门之后、三朝宰相之孙,更因为他非凡的才气。每次张好好有表演,沈大人总会叫上杜牧一同观赏,还给他放假,为他们创造一起相处的机会。看起来,沈传师有意撮合他们。有这样的领导,夫复何求?“谢谢你,沈大人。”杜牧每次都深深鞠躬,满脸感激。
6可是,成也沈大人,败也沈大人。
好的东西大家都想要。沈传师的亲弟弟沈述师看上了张好好。他天天缠着哥哥,又哭又闹,说这辈子非好好不娶(其实他当时已成婚,只想讨一个妾)。
“对不起啊,阿杜,我弟弟……”沈传师双手一摊,一脸无奈。
“领导别说了,我明白。”因为内心痛苦,杜牧的嘴都有点变形。再难说出第二句话。
他借工作调动,满腹惆怅离开了南昌那个伤心地。对好好姑娘,他无法祝福,只有满满的回忆和思念。
接下来,杜牧的官场生涯十分不顺利。国史馆修撰,闲职;各部员外郎,闲职;刺史,鸡肋般的公务员。想当年,杜牧自豪于家世,踌躇满志地写道——
旧第开朱门,长安城中央。
第中无一物,万卷书满堂。
家集二百编,上下驰皇王。
祖上曾为皇家编写《通典》,多牛。现在,他只能写小诗,做小官,领微薪。他的职业理想就这样搁浅了。
转眼九年过去。一次,杜牧到洛阳东城闲逛,发现酒馆里的卖酒女神似张好好。
“你是好好么,你怎么会在这儿?”他一脸错愕。
“他跟我离了。”她说。
还没开口细问她的遭遇,她反而连问他三个问题——“您还是那么爱喝酒吗?酒后还写诗吗?为什么您的头发都变白了?”
杜牧无语,兀然站立。既然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,每一问,都是残忍的一刀。除了沉默,还是沉默。
“我们都回不到过去了。”良久,他喃喃道。
两人的眼眶都有些湿。太讨厌那天的洛阳,风沙怎么那么大?他很想把这种感觉写下来。
“我虽然错过了你,”他想,“但我要让你留在所有人的心里。”深一脚浅一脚,似乎有些丧魂落魄,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家的。他只知道,他回家后第一件事,就是给好好写诗。
尾声:杜牧的吐血之作《张好好诗》写完后,从未与世人见面。即使是张好好本人,至死也没有见到这部作品。杜牧这么做,我想,一定有他的理由。这是他内心最珍贵隐秘的感情,就像日记,原本只是自己看的。也许他该烧了它。可是有好几次,在火盆前,他举起又放下,舍不得。不管什么原因,这幅作品,连同它展现的惊叹、喜爱、震惊、惋惜、痛苦,都永远定格在历史上。
是的。“我为你写了首长诗,但你一辈子都不知道。”